2013/1/24

房屋稅 VS地價稅的問題

房屋稅 VS地價稅的問題自用住宅房屋稅 房屋稅 VS地價稅的問題


最近收到房屋稅單 請問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 可以少繳房屋稅嗎 可以的話 那這張房屋稅繳費單是要先繳掉再退稅 還是?



一、房屋稅:1.依房屋使用情形的不同,其課稅種類可分為:住家用、營業用、非住非營等。

2.稅率:住家用:1.2%,營業用:3%,非住非營:2%。

3.計算方式:房屋現值 ╳ 稅率4.若你的房屋稅已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就已經是最低的稅率。

(你可以看房屋稅繳款書,上面會有課稅種類)二、地價稅自用住宅是針對地價稅的 一種優惠措施,必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等情形。

申請自用住宅須於地價稅開前40天(即9月22前)向各地稅捐稽徵處(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須檢附戶口名簿、建物權狀、土地權狀等資料提出申請。

綜上所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只能減少地價稅,對房屋稅沒有影響,若你的房屋稅已課住家用,就已是最低稅率了,所以沒有退稅的問題。



參考資料
自己在稅務機關



一、我國稅法是房屋歸房屋,土地歸土地,也就是說房屋部分 繳房屋稅、土地部分繳地價稅。

二、房屋部分只要當住家使用,不論你有幾間房屋都是以住家 用稅率繳稅。

三、依土地稅法規定: 所謂 (自用住宅) 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 該地辦峻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也就是說只有符合這樣的條件才可以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 。

所以就算你有很多房屋,而且都當住家使用,也不一定 能申請自用。

四、結論: 依照你提的問題,申請地價稅自用跟繳房屋稅沒關係, 原則上並不會少繳房屋稅,所以房屋稅一定要繳掉,不然 會有延遲繳納,會有滯納金喔。




房屋課稅現值怎麼算的呢 (一) 房屋課稅現值:依房屋使用執照記載構造、用途、總層數、面積…等項目,再參照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各類標準數據,並排除地下室用途為機房、抽水機、未營業之停車場、防空避難室等及其它可免稅之面積,依卡序分別換算核計之現值。

(二) 應稅現值:累計同一房屋稅籍內各課稅現值總和(三) 免稅現值:累計同一房屋稅籍內各免稅現值總和(四) 房屋總現值:應稅現值+免稅現值 房屋現值計算房屋現值=核定單價(元)�面積(㎡) �(1-折舊率�折舊經歷年數) �地段調整率�分層分攤率其中(一) 核定單價 = 標準單價� (1 各加減項加減率)�樓層高度超高或偏低價1. 標準單價:由各縣市不動產委員會訂定。

(請參照房屋座落所屬縣市公告之「XX縣市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評定表」)2. 各加減項加減率:見「加減項代號及加減率對照表」。

3. 樓層高度超高價(樓層高度超過四公尺者):標準單價�(樓層高度-四公尺)�0.1公尺*1.25%4. 樓層高度偏低價(樓層高度低於3公尺者):標準單價�(3公尺-樓層高度)�3公尺�50% (一) 折舊率:見“房屋構造暨折舊率對照表”(二) 折舊經歷年數:房屋實際折舊年數(三) 地段調整率:由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按本縣市不同地區之榮枯程度,並排除負面影響因素後,所評定之標準百分比。

(四) 分層分攤率:由各縣市政府稽徵機關評定詳細資訊查找 http://www.fdc.gov.tw/ct.asp?xItem=568&ctNode=290&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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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42311587 自用住宅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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