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28

---買屋要約書的問題

---買屋要約書的問題買屋仲介費 急---買屋要約書的問題


我最近一二天喜歡一間房子,仲介有叫我寫要約書我出價390萬但是之後屋主不答應,說要430萬才接受後來我加了十萬變400萬(但沒有改塡要約書的金額)但是過沒一天仲介打給我說:事情有變化屋主說要賣425萬問我要不要,如果不要,他同事那己經有人付斡旋金了很急的要我做決定425要不要但是我覺得很其怪,不是我己先斡旋了為什麼他們可以接別人的斡旋雖然先以我為主,但是我還是不是很高興他們這樣算為約,而且我斡旋的時間還沒有到,才過3天左右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因為我有點生氣,我覺425萬還是太貴了謝謝



妳太單純了,仲介就是看破你喜歡~讓你加價的技倆當他再次要你加價時,妳應該說"不" 且說可買可不買....!!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因為我有點生氣,我覺425萬還是太貴了~~~你就說維持原本390不加了,不要就算了...我也不是很喜歡...保證他會再一套說詞...如何和屋主周旋~~屋主說ok...!!我買屋一向不簽任何要約書~~如是我會說"390對方如ok 你通知我,雙方到你們公司簽約,但我不簽任何要約書"買屋參考:去個仲介網站找~行情,一目了然...!!如信義,永慶,住商,中信....先鎖定你要的地段及條件再上網找附近路段房屋做比較....多看勿急喔.....!! 買屋勿急,去看後留下連絡電話,照下列殺它價離開一星期內會有業代連絡你~~你說我只有這些錢,再多我負擔不起...他們會賣你...就算妳很喜歡也勿表露出來那妳連殺價空間都沒囉....!!勿買新成屋會貴15%左右+6~8萬雜支~如瓦斯管線費等等.請問要怎麼殺價空間怎樣算合理~~~殺15~20%車位殺價空間5~~10萬....等它快交屋時,決對會有買屋者轉賣(此次風暴)那時可檢到便宜...勤上網去找...會看到你要的房屋...現在建商賣房子的單價比早期購買者要便宜很多,較好殺....!!可買7年內的房子上網去找~運氣好還能找到已裝潢好品味不差的房子再殺一下~起碼省20~25%....將來脫手再換屋說不定還可以小賺ㄟ......!!不用排斥仲介現在是買方最大上他們的網站可看到你想要的房子但要會殺~~~因仲介都會哄抬~~你照它網路上價格x75~~80%殺它=買價仲介費你說我買清的不付任何費用!!(除房價外)再不就買賣雙方個自付該付的稅捐及規費...但仲介費買方可免或包1~~2萬紅包給他....省得自己去找!!!上網去個仲介網站看看吧!照我方式去買~~~妳會買得到且買的便宜!切記別買低樓層(4F以上~因舊大樓當初排水管設計3樓以下常阻塞~~10f以下,11樓以上會有消防管路)將來也好脫手...心要夠狠!看中不要急慢慢和他磨..(他會比妳急)..保證你可買到好屋!經驗談!! 完全「信賴」房仲業者嗎? NO~~~你買屋要簽任何握權書等如發現條文不合理,請他另加附註...及任何你有簽名的文件..都請它copy乙份給你...做2年保存...有任何要求都請它白紙黑字書寫在合約書內免將來它們不認帳....如你要貸欵多少...他們都會說沒問題但要附註如無法貸到多少xxx萬金額此筆買賣取消無條件退返訂金,恐口無憑特立此書請仲介公司簽名蓋店章....!!



那你跟仲介說不要買了...有可能屋主也堅持想賣高的價錢...但你想買較低價錢...仲介就是兩邊互相溝通的橋樑...你可以跟仲介堅持你的出價...有時可能真的有其他人想買...但也有可能是仲介想提高價錢的方法....兩個孩子的媽


看完了你的問題~ 第一、要約的部份:在寫要約如果日期未到,買賣雙方價格在 期限之內沒有交集點的話,是可以提早解掉的,所以 仲介公司會先問你是否會有加價的空間,如果你可能 沒有考慮要再加價到跟屋主一樣的價格的話,可以變 成第二順位(買方)購買。

第二、因為屋主要賣的金額是425萬,你要買的金額是400萬 雙方的價格沒有交集,所以沒有什麼要附賠償的部份 那也有很多種情況,因為業務之間的競爭,仲介會希望你能快快在短時間內有一個決定,所以會產生出希望你能有個決定,所做出這樣的一個情況,但是也是有可能仲介說的是真的可能有第二順位的買方出現,所以都不一定。

還有一個部份是,網路上的行情都是只能看看用的 準確性並沒那麼高,重要的是,還是要親自到房屋公司去多比 較多了解,才是好的,挑一個真的能幫你量身訂做的業務。

有問題的話都可以在問我哦! MSN:csd1155*hotmail.com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w!by9Ggi2TFEZXTbrzMIoqeL7p個人網站:


很常見的促銷手法就是虛擬一個競爭者逼你加價或者加快你決定的時間他很可能在屋主面前說你有在考慮買別間房子叫屋主四百萬趕快賣一賣但也不排除真的有其他買方你要自己判斷真假仲介有兩種規則一種是順位制第一個出價的買方談不下來才可以幫第二組談第二種是競價制~~~~也就是價高者得誰出價高就幫那個買方談其實就屋主的立場會比較喜歡第二種如果出價不高又不願意加價就別佔著茅坑不拉屎浪費出高價者的談價時間價錢的部份你還是可以堅持出價390萬因為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你都可以不認帳就算白紙黑字寫下來將來你反悔~~~~法律還是會保護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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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21101009 買屋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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