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22

請問租屋仲介向租戶要仲介費是合理的嗎??

請問租屋仲介向租戶要仲介費是合理的嗎??租屋仲介 請問租屋仲介向租戶要仲介費是合理的嗎??


如題所示..在租屋網上看上一間三房兩廳的房子..覺得還不錯..但經聯絡後.對方告知是仲介身分.倘若成交後.需要繳交一個月的租金作為仲介的費用..一般仲介不是房東委託的嗎?請問.向房客要仲介費是合理的嗎?? 謝謝



依照內政部仲介業管理辦法規定--於租賃成交,至多可向出租方收取相當一個月租金;承租方半個月的服務費.看來該仲介向您收取一個月,嫌高哩!據 了解在40~50年代,是向出租人(房東)收取一個月的紅包,承租人(房客)則分文不取.然而發現兩大問題:一.房東以羊毛出在羊身上,慣於租金中灌水 --例如每個月1000,一年就是12000哩!往往比服務費還貴啦!二.租賃雙方一旦衝突,本來該秉持超然公正的中人,卻向房東一面倒,以致公平正義往往無法伸張!故而仲介管理條例,如此規範確實用心良苦!民國77年,在下還在廣告公司服務,即有老同學在租屋中心當業務員--當時是拿鑰匙來開門,就有500元車馬費呢!互利共生,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原動力!使用者付費,更是現代人的普世價值.再者同行喜歡自比做媒,於是租住雙方簽約=結婚,氣氛好到不行.!頭先一段時日=蜜月,如膠似漆.租用三五個月後=相安無事.一年後=蜜年結束,時有勃谿.期滿解約=離婚,衝突必然激烈,雙方也必然毫無保留,此際往往雙方各執一詞,而且公婆所說俱有道理--這時如果當初的中人,出面圓融雙方,問題也就解決喽!所以我常說[分點錢給人賺--功德無量!].

參考資料
阿川哥現任台北市妙房東租屋中心執行長



大大你好其實這也沒什麼合不合理的各間套房出租業者規定都不同收半個月、收一個月、全部佣金都和房東收的都有先問清楚再租就比較不會有爭議了


要出租的房子多的很不想被收仲介費用就找屋主自租的吧雖然收房客仲介費用很白痴的做法但是就是有白痴的法規+白痴的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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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092605528 租屋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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