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以房養老政策是什麼?
許多退休後的老人,雖然擁有已經付清貸款的房產,而且是自己住在裡面。
但是除了房子以外,並沒有足夠的退休金、或存款利息收入來養活自己。
老人不願出售唯一的房地產來換取現金養活自己,結果老人過世生前未盡撫養義務的子女,反而得以繼承老人的房產。
而且因為擁有房地產,不能被視為貧民,接受政府補助,成為另一種社會問題。
因此美國與澳洲等國家推動所謂「反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讓65歲退休老人,生前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再由該銀行或保險公司按月支付一筆養老金,等到該老人死亡後,所抵押的房屋就歸銀行所有。
如果參與「以房養老」的老人活得過長,付出的養老金超過房產的價值,貸款的金融機構便會虧損;反之老人活得不長,貸款機構提前取得房地產權,就賺錢。
由於這是終生抵押貸款,被抵押的房產市價會變動,也對貸款人與貸款機構造成不確定的風險因素。
有不少國家也推動過,有的成功,有的失敗,像澳洲就是成功的例,美國一開始不成功。
後來經過改良過,讓銀行風險減小,政府角色增加,老人將房子抵押給銀行,銀行會固定支付一筆錢,一直到給付金額達到屋貸款價值的95%後,就由政府介入,由政府支付老人之後的生活費用。
以房養老政策是什麼? 是以老人為對象新的金融商品以美國為例年齡多訂在六十五歲老人把房子「賣」給銀行後銀行不會一次給清賣房子的錢而是分期按月支付這種以房養老政策下房屋交易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是反向抵押貸款的做法老人既可安居有屋(住到往生後)生活基本開支也有一定程度的保障這就是所謂的「以房養老」其實美國還有借福利金政策就是還沒有到領福利金的年齡沒有錢生活給以向美國政府借(先支付)以後要支付的福利往生後不用還這借福利金政策在執行上比以房養老政策簡單和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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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航|法院|新聞|台北|
以房養老政策參考資訊: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11110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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