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6

關於仲介要收取服務費一事

關於仲介要收取服務費一事仲介服務費 關於...仲介要收取服務費一事


之前看房子時.因為同一間房屋有多家再賣.最後輾轉直接有機會跟屋主直接說價.結果其中一家仲介就來找我們說:不管是不是經由他們而買到房子.只要他們有待我們看過這間房子.他們都有權收取服務費....但是如果真是這樣.那有4家帶我們看了同樣是這間的屋子.那每家都要來跟我收服務費.那我不就虧大了.....**請問真的有這樣的規定嗎?...害我們現在也不敢買了.



分別從幾點來說明:1.你所謂的規定:仲介(服務)費部分,同一間房子有多家仲介業者同時在銷售處理,那是屬於"一般委託","一般委託"的定義是屋主除了委託給某家仲介業者外,可再委託其他家業者處理;同時亦可自己銷售處理。

但即使是一般約,只要是你曾透過某家業者帶看過這房子,而你和屋主約定私下成交,仲介業者便可向屋主要求給付4%"服務費"!原因是屋主所成交的對象是透過他們公司所帶看的客戶;但仲介業者無權向你要求"服務費"!(但前提必須是你未曾透過該仲介業者斡旋過價金;如曾付過斡旋,那"不動產買賣意願書"或"要約書"上便會有一條訂定你於某段時間(一般約訂定2個月)內由你或二親等內之親屬和屋主成交的話,那便視同業者已盡服務責任,如此便可據以向你索取服務費)!2.同一間房子,應該是不會透過很多家仲介業者一看再看吧....3.不透過仲介業者買賣房屋,的確能省下一筆仲介服務費,不管今天你購屋的預算多寡,能省則省是每個人的基本心理和想法。

而不管是否要透過仲介業者的居間服務,用自己覺得合理、滿意、負荷內的預算買到自己想要的房子才是首要。

能不透過仲介就能用低價買到房子,那當然是最好;但有時透過仲介業者的居間斡旋,反而能夠將價款殺的更低,而殺下來的價款只要超過服務費的部分,有時會更划算!其次還得兼顧到所謂的"交易安全",透過仲介業者,你給付了服務費用,那很多繁瑣的小事他們都會盡力幫你協調或辦好,你可以將那些時間拿來做更好的運用,這就是所謂"時間就是金錢"的道理。

而"交易安全"部分除了基本產權外,更包含了房子的結構安全、是否為凶宅、輻射屋、海砂屋、是否有增建、增建是否有爭議....等等問題。

如果自己能確認或願意承擔這些風險,而且價款又是自己所滿意的,那直接找屋主買賣倒無不可!只是屋主部分則有風險承擔!!***另外提供個看法***如果最後你的決定是透過仲介居間斡旋、買賣的話,最好是找"直營店"來服務!畢竟直營店的產權調查及售後服務、買賣雙方風險承擔等都較"加盟店"來的有保障!

參考資料
不動產買賣意願書、要約書;一般委託契約書;併同個人經驗、看法



的確是有這樣的規定。

不過既然是這樣那麼可以肯定的是屋主肯定不是簽專任委託。

建議妳...等到她們的合約過後再去談價錢..如此一來仲介的合約期也過了..問題會比較少一點...


我想阿 你看的那間房子 應該是一般約的吧 才有可能有那麼多家仲介同時介紹你去看 說實在的 在仲介委託書中 只有歸範專任約在委託期間內和委託截止日後2個內 買方和買方2等親內皆不得購買該房屋 因都有可能會被仲介求償但這間房子是一般約的 你根本不用管他 因為合約上不會載明這類條款 所以你可以放心購買 但還是建議你找一家有可靠的仲介公司會比較好 至少從產權到交屋 甚至是售後服務都對妳比較有保帳


仲介的立場,是要碩造公平的交易,仲介帶你們去看房子,當然還是從他們手上成交比較好,至於你提到的服務費的事情,應該是有所誤會吧~仲介擔心屋主私底下跟自己帶去的買方有聯繫,然後私下成交,所以再跟屋主簽約時,就有約定說,如果屋主有與仲介帶去的買方私下成交的話,依然會跟屋主收取仲介服務費,在合約到期後三個月內都有效,但是可沒有跟買方這樣約束。

所以你可以不用擔心,之前的仲介公司沒辦法幫你成交,是他們沒本事,現在你決定要買這間房子了,是哪個仲介幫你促成的,你就只針對這一位仲介就行了。

就如你所說的,你又沒跟仲介做任何約定。




要成交了才算買賣完成買賣完成才有所謂的費用產生仲介不能有這種要求(哪有這種事...)沒有買賣,哪來的的簽約?所以....不用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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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她們公司的房子都有全新的裝潢及全新的傢俱廚具,讓你不用再花其他的錢喔!


仲介公司無法向你收取費用的!!放心~
據你所說屋主簽立的是一般契約,通常這種屋主都會與多家仲介公司簽立一般約,照成多家仲介帶看同一間屋子,而一般型契約屋主是可以自行銷售的!當然必須看屋主所簽立的契約有無明文規定!


不用擔心,仲介只是帶你看房子,你又沒跟仲介簽約,哪來的仲介服務費?什麼都是講求白紙黑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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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50410373 仲介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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